碳中和目标下,海南正在重启海上风电。
据《海南日报》消息,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近日发布海南“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推动实现海南光伏、海上风电等新增装机52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由2020年的67%提升至80%以上,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由2020年的50%提升至70%以上。这是继南方电网公司实施融入和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20条重点举措、《海南智能电网建设方案(2019-2021年)》、海南省电网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之后,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事实上,重启海南海上风电产业建设是自贸港营商环境构建的应有之义。海南省具有发展风电特别是海上风电的资源禀赋条件:海南省是岛屿海洋大省,受权管辖的海域面积有210多万平方公里,用海面积广阔;海南是全国风能资源最好的地区之一,70m高度平均风速6.0-7.5m/s;交通便利,开发建设条件优越;电力市场消纳条件较好,具备大规模开发利用近海风能资源的条件。
此外,海南还具备电价条件十分优越。不久前发布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只有海南和青海两省的风电、光伏上网指导电价不低于燃煤基准价格,其中海南的风光指导价高达0.4298元/KWh。
海南曾经也是海上风电的活跃省份之一。2014年9月,《海南省海上风电规划报告》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当时规划批复的装机容量为395万千瓦,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为93亿千瓦时。
但由于决策者认为风电产业发展必然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2017年海南省全面叫停陆上和海上风电建设。至今,海南尚未有海上风电项目投产,期待实现零的突破。
而今,站在碳中和风口上,海南欲借助自贸港“零关税、原产地政策、简税制”等政策,吸引国内外重要风电建设企业和投资机构来琼投资建设整机生产制造基地。按照《海南省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海南省海上风电规划近海 50 米水深以浅可安排总装机容量为 1737 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