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自治州阜康市人民市政府与晋能控股电力集团签定风力发电、光伏发电160亿元投资开发框架协议。
阜康市3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总投资约160亿元人民币,在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北侧、白杨河水库附近、上户沟乡底沟村北侧下西泉等区域选址投资建设300万千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基地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为当地提供大量优质绿色清洁能源电力,并增加当地税收,项目优先招用当地人员就业。
阜康市作为山西省援疆的对口地区,和山西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晋能控股电力集团作为山西省发电装机规模和光伏制造产能最大的电力企业,是一家集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燃气、瓦斯发电、电网和光伏制造为一体的综合电力企业。此次新能源项目合作,体现了能源企业和能源富集地区的使命和担当,为阜康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打造“旅游名城、产业新城”提供坚强保障;为推动山西和新疆携手发展、合作共赢,为我国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昌吉州党委副书记、山西援疆前方总指挥丁永平、市委书记赵强、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贤东等市领导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