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指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电机等10类高效节能产品以及已经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行推广应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有效拉动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由此可以看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促进节能,通过财政补贴,调动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的积极性,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二是惠及百姓,使广大消费者能够买得起、用得上高效节能产品,享受到高效节能产品带来的节电省钱的实惠。
具体来讲:
推广产品。根据产品总体能耗水平和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等情况,今后三年,对能效等级在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洗衣机、平板电视、微波炉、电饭煲、电磁灶、热水器、电脑显示器、电机等10类产品进行推广。
补贴对象。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的消费者和用户。
补贴标准。主要根据高效节能产品与普通产品的价差,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根据产品能效等级不同,对1级或2级节能产品给予不同的补贴。例如《高效节能房间空调器推广实施细则》规定,对能效等级2级的空调给予300-650元/台(套)的补贴,对能效等级1级的空调给予500-850元/台(套)的补贴。
补贴方式。生产企业按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高效节能产品,财政根据产品推广数量和补贴标准对生产企业给予补贴,即采取间接补贴方式。其优点:一是中间环节少,推广效率高。高效节能产品产业集中度高,由企业负责推广,可充分利用现有销售网络,降低推广成本;二是方便消费者,可操作性强。生产企业按照补贴后的价格进行销售,与直接补贴相比,不增加消费者任何负担,操作简便,易于实施;三是责任明确、利于监管。生产企业作为高效节能产品推广的责任主体,承诺产品质量、公布产品价格、在产品上专门标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字样,便于社会监督。政府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监管,加大抽查和处罚力度,防止企业弄虚作假。
推广期限。根据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确定。在推广初期,采取财政补贴方式给予支持;当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达到一定水平(如30%以上),基本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成本降低,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问:国家开展“家电下乡”试点以来,“家电下乡”政策市场反应热烈,有效扩大了农村消费需求,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目前“家电下乡”涉及彩电、冰箱、手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等产品。我们注意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也涉及到相关的家用电器,请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与“家电下乡”政策有什么区别?
答: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与“家电下乡”一样,财政补贴政策都是惠及消费者。但两项政策侧重点不同。
一是补贴对象不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面向包括农民用户在内的城乡广大消费者;而“家电下乡”面向的是农民用户。
二是补贴产品的能源等级不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补贴产品为能效等级为1级或2级的高效节能产品,也就是高端产品,市场价格较高。而“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受农村购买能力的限制,大部分产品是符合进入市场门槛的能效等级为3-5级的普通产品。
三是补贴方式不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家电下乡”的最终受益者都是广大消费者。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间接补贴方式,老百姓按补助后的较低价格从市场上购买高效节能产品。“家电下乡”采用直接补贴方式。
问: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们注意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产品多,影响大,财政资金投入也很大,那么请问“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预期效果如何?
答:经过3年努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预计可取得以下效果:
一是有效拉动需求。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每年可拉动需求4000-5000亿元。到2012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30%以上,根本改变我国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较低的局面。
二是促进节能减排。据测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每年可实现节电75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建15个百万千瓦级的燃煤电厂,减排7500万吨二氧化碳。
三是推动技术进步。随着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规模的扩大和准入门槛的提高,将引导和促使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四是稳定扩大就业。家电行业劳动密集,产业链长。随着高效节能产品规模的扩大,将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完善营销、物流、售后服务等内销网络,带动增加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