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汇光伏”之前发表的文章《十四五:重点发展九大清洁能源基地!》中介绍了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的“九大清洁能源基地”和“五大海风基地”。这14个基地到底有多大的发展潜力?随着各省能源规划的落地,各基地的发展规模预期日渐清晰。
一、14个基地的基本情况介绍
1、14个基地的基本情况
根据初步规划,14个基地涉及的主要省份如下表所示。
2、基地省份的现有装机情况
表:截止2020年底,各省份的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单位:万千瓦)
二、九大清洁能源基地的十四五规划
1、松辽清洁能源基地
1)辽宁
根据辽宁省发改委已经发布《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启动新一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建设,其中风电3.3GW,光伏1.5GW,且光伏新增项目重点支持煤炭资源转型城市利用废弃矿区闲置土地建设项目。
2)黑龙江
3月15日,黑龙江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规划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优选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全省 “十四五”时期将启动三大千万千瓦级别能源基地(均为暂定名称)的规划建设。
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由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大庆分别编制;
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基地;
东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
后两个基地由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 鹤岗市会同龙煤集团联合编制。
3)吉林
7月28日,吉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到2025年,要达到新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到2030年时,达到6000多万千瓦!
将全力推进吉林“陆上风光三峡”、“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落实“11125”新能源发展重点任务,即“一个基地、一条通道、一条产业链,两个园区,五大工程”。
白城市市长李明伟表示,该市将围绕打造国家级消纳基地、外送基地、制氢基地,新增清洁能源装机300万千瓦以上。“十四五”时期,白城市将把风电等新能源就地转化消纳作为主攻方向。
2、冀北清洁能源基地
5月29日,河北省政府公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
加快建设冀北清洁能源基地,以推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为契机,重点建设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区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努力构建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能源发展相协调、开发消纳相匹配、“发输储用”相衔接的新发展格局,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
截止2020年底,河北省风电、光伏累计并网装机为2274万千瓦、2190万千瓦,因此河北十四五期间预期新增风电、光伏项目规模为2026万千瓦、3210万千瓦。
3、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
1)宁夏
3月9日,宁夏政府下发十四五规划提出:
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截止2020年底,宁夏光伏、风电的装机分别为1197万kW、1377万kW,合计为2574万kW。
十四五期间,将新增1400万kW光伏项目、450万kW风电项目。
全链条布局清洁能源产业。坚持园区化、规模化发展方向,围绕风能、光能、氢能等新能源产业,高标准建设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红寺堡、盐池、中宁、宁东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和贺兰山、麻黄山、香山平价风电基地。加快发展光伏制造、风电制造和清洁能源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氢能制备、存储、加注等技术开发,积极培育储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
2)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新能源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能源,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应用示范。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将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4、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
3月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甘政发〔2021〕18号),提出:
持续推进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展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模,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积极开展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建设前期工作。加快酒湖直流、陇电入鲁配套外送风光电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开工建设玉门昌马等抽水蓄能电站,谋划实施黄河、白龙江干流甘肃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推进光热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光热发电与风光电协同无补贴发展。推动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和多元利用,开展风储、光储、分布式微电网储和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化商业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清洁能源交易大数据中心。
到2025年,全省风光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30%,外送电新能源占比达到30%以上。
截止2020年底,甘肃省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分别为1373万千瓦、982万千瓦。因此,十四五期间甘肃的风电、光伏总规模新增预期为2645万千瓦。
5、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
青海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推动地热能、干热岩、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产业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7月1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锚定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装机1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4亿千瓦的目标,服务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际上,仅6月11日青海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2021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能新能〔 2021〕72号)中,就批复了42GW的清洁能源多能互补项目。
表:青海两个一体化项目规模分布情况
6、新疆清洁能源基地
6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
加快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定位,加快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示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
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建成准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进建设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区,建设新能源平价上网项目示范区。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发电示范工程,开展智能光伏、风电制氢试点。建成阜康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哈密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南疆四地州光伏侧储能等调峰设施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稳定增长。
建设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扩大疆电外送能力,建成“疆电外送”第三通道,积极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新疆若羌—青海花土沟750千伏联网等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围绕油气资源开发和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
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加强风电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和生产,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风能、光伏发电进行电解水制氢。
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扩大地源热、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
7、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
四川省“十四五”规划中提出:重点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建设,加快金沙江流域、雅砻江流域等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村生物质能。
《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提出:
规划建设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流域、大渡河中上游四个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到2025年底,建成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各1000万千瓦。
8、雅砻江流域清洁能源基地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
科学发展风、光等新能源,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建设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建设。依托已有的大型水电基地,打造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水风光一体化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
到 2025 年,发电装机突破 1 亿千瓦。
9、金沙江下游清洁能源基地
2021年2月9日,云南省政府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省电力装机达到1.3亿kW左右,绿色电源装机比重达到86%以上。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规划建设31个新能源基地,装机规模为1090万kW,建设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以及“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新能源装机共1500万kW。
三、四大海上风电基地的十四五规划
1、广东省海上风电规划
2021年6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提出:
1)广东省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
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到2025年底,力争达到1800万千瓦,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
争取在“十四五”期间,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工建设1200万千瓦,其中建成投产600万千瓦;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其中建成投产500万千瓦。重点在阳江、揭阳、汕尾市布局建设海上风电运维基地。
2)给予财政补贴
2022年起,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
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
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
2、福建海上风电基地
早在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中,同意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总规模1330万千瓦,包括福州、漳州、莆田、宁德和平潭所辖海域17个风电场。到2020年底,福建省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要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底要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3、浙江海上风电基地
5月7日,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能源局下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
光伏: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风电: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
4、江苏海上风电基地
2021年1月,江苏省能源局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划,
全省“十四五”期间,风电装机新增约1100万kW,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到2025年底,风电总装机达到2600万kW,光伏发电新增约900万kW,新增投资约300亿元;到2025年底,光伏总装机达到2600万kW。
5、山东海上风电基地
《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
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实施"四增两减"工程,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天然气、省外来电做加法,打造全国重要的海上风电基地、核电基地、LNG 接卸基地和省外来申消纳基地;
(一)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计划
以光伏发电、风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8500 万千瓦左右。
风电:以海上风电为重点,积极推进风电开发。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发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海上风电资源,重点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加快启动平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科学布局陆上风电。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适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到 2025年,风电装机达到 2500 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