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电电力舟山海上风电象山项目一期工程渔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通过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渔业局相关主管单位领导和专家的评审。
与会领导和专家听取了方案的相关介绍,经质询和讨论得出结论,一致认为该公司方案符合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核准意见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海洋渔业与海洋生态的修复工作,此次渔业生态补偿预计将投入403.8万元,增殖放流了东海大黄鱼、日本对虾等6个珍稀品种共计约1850万尾苗种,修复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预算安排合理,为下一步实施生态补偿和增殖放流计划提供了依据。
一直以来,该公司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履行央企环保责任,始终坚持环保与生态修复“三同时”,积极落实海洋生态修复,确保东海生态长期稳定,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环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