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凉山州盐源县大河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盐新司〔2021〕152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大河120MW风电场项目设计变更报告》及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川电设评审〔2021〕34号),经研究,现将大河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9-510000-44-02-415309)核准内容调整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鉴于风电技术进步以及主流机型单机容量发生较大变化的实际,为科学合理利用风能资源,合理减少项目建设征占地面积,减轻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同意调整大河风电项目机型机组等有关核准内容。
二、调整后,大河风电项目安装32台单机容量3.35兆瓦风电机组、4台单机容量3.2兆瓦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兆瓦,工程总投资102488万元。
三、除上述核准事项调整,该项目其他核准事项仍按我委川发改能源〔2019〕573号文件核准的内容执行。未经同意,不得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