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以“管二函〔2010〕114号”函复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同意备案《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由辽宁东科电力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风电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水电规办〔2007〕0006号)、《风电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水电规办〔2008〕0001号)和《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的有关规定,应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的申请,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召开了《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会议。根据评审意见,辽宁东科电力有限公司对《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