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海上风电资源配置方案》和相关工作细则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在严格执行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工作程序后,确定射阳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中选,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中选,大丰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中选。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7日-14日。
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竞争性配置工作组提出。
联系人:张乃及,电话:025-83363790。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