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风电场工程建设,为风电场工程建设、设计、审查和核准提供依据,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承担《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标〔2007〕144号(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函〔2007〕144号)要求,水电总院于2009年1月成立了《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组,制定了具体工作大纲,并组织有关单位在大量调研、收集有关资料基础上,开展具体编制工作。在分析、总结风电场工程建设经验基础上,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定额、指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参考国际电工协会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将《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并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水电总院。《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可从中国风力发电工程信息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windpower.org.cn”。水电总院将在汇总各单位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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