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
为落实《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2-2035 年)》,科学利用我市海上风能资源,推动我市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发展,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构建绿色能源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12345”总体工作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紧抓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契机,以规模发展为目标,以基地建设为中心,以示范开发为抓手,以安全平稳为前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降本增效为途径,大力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努力将唐山打造成为打造环渤海重要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全产业链条,不断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基地化开发建设,促进相关产业配套发展。到 2025 年,累计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 2~3 个,装机容量 300 万千瓦,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初具规模,累计总投资达到 50 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
1.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唐山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并将规划纳入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加强规划衔接。加强海上风电场规划选址与《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唐山港总体规划调整》《唐山市现代化海洋牧场规划》《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津冀沿海锚地布局方案》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海上风电选址原则布局海上风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3.制定竞配方案。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海上风电开发。研究制定我市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方案,对企业能力、方案设计、前期工作深度、战略合作及社会贡献等要素设定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评分高的优先纳入开发建设备选企业。通过竞争性配置,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加快高质量崛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动综合开发
4.推动海上风电开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冀东场址 1(JD1-1.150 万千瓦,由登陆点 2 曹妃甸区柳赞镇东南接入陆上变电站)和冀东场址 7(JD7.150 万千瓦,由登陆点 3 乐亭太平村东南接入陆上变电站)两个海上风电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推动储能项目建设。依托海上风电开发,积极拓展延伸储能下游产业链条,鼓励具备条件的能源企业实施“海上风电+储能”项目,引导和支持开展与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协调的储能技术推广应用。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依托我市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创新技术,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探索氢氨融合项目。探索培育“海上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采用先进技术,配套海水淡化和电解水制氢装置,布局离网式海上风电和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同时,探索以氨储氢、供氢、代氢,推动氢氨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发展实际,适时推动实施一批氢氨规模化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先行先试,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7.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渔业养殖立体分层用海的“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新模式示范项目,将智能化网箱、贝类筏架、藻类筏架、集鱼礁等与风机基础相结合,通过海上风电底座的“鱼礁化”,实现海上风电和渔业养殖融合发展,达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实现海域空间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