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广东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显示,潮州南面领海线外专属经济区海域拟规划2个海上风电场址,初步规划总容量4330万千瓦,情况如下:
1.粵东场址六位于潮州市和汕头市南面领海线外专属经济区海域,离岸最近约72公里,最远约160公里,水深15-50米,初步规划容量1080万千瓦。
2.粤东场址七位于潮州市东南面领海线外专属经济区海域,离岸最近约75公里,最远约185公里,水深 11-50 米,初步规划容量3250万千瓦。
风能。以海上风电为重点,积极推进风电开发。积极争取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落户潮州,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潮州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开发,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培育发展海上风电产业集群结合潮州自身产业基础条件、场址资源特点、港口条件等,与汕头、揭阳、汕尾等地市现有海上风电产业差异化发展,逐步打造资源开发规模化、产业布局差异化、发展可持续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潮州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实现潮州海上风电产业全生命周期有序健康发展。
海上风电设备产业。结合周边城市海上风电设备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加强与国内风机骨干企业对接,充分发挥我市已有产业基础优势,在潮州港差异化布局深远海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及服务业配套建设,逐步形成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有序开发的产业态势。探索“海洋牧场”(海上风机网箱一体化养殖)及海水制氢,实现海上风电与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海上风电消纳产业。布局抽水蓄能、海上风电制氢、储能等有利于解决海上风电消纳问题的相关产业。
海上风电延伸产业。布局海上风电新兴产业和延伸产业,如海洋牧场、氢能、储能、海洋能、能源工业互联网、海上风电综合能源岛、海洋旅游等海上风电延伸产业。
《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如下: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潮府〔202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