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张家界20个风电项目开始竞争性配置招标,总装机容量990MW。分3个优选包组,电价竞价的起始价均为:0.44元/度。每个包组的优选保证金标准为每1万千瓦人民币100万元,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11月11日10:00前交纳。未提交优选保证金的,不具备优选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委托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原则,以竞争配置方式公开优选项目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包组及优选保证金
(一)优选包组
包组一:1.桑植县香音山风电场一期工程4万千瓦;
2.桑植县香音山风电场二期工程5万千瓦;
3.桑植县浸峪风电场5万千瓦;
4.桑植九十九尖风电场8万千瓦;
5.桑植县杨旗山风电场二期工程4万千瓦;
6.慈利县茅花界风电场3万千瓦;
7.慈利县十八墩风电场5万千瓦;
合计7个项目34万千瓦。
包组二:
1.慈利县九岭风电场5万千瓦;
2.慈利县零溪风电场8万千瓦;
3.慈利县广福桥风电场一期工程3万千瓦;
4.慈利县广福桥风电场三期工程2万千瓦;
5.慈利县广福桥风电场四期工程3万千瓦;
6.永定区四都坪风电场5万千瓦;
7.永定区罗峰山风电场5万千瓦;
合计7个项目31万千瓦。
包组三:
1.慈利县万石坪风电场3万千瓦;
2.慈利县鸳鸯池风电场8万千瓦;
3.慈利县岩泊渡风电场5万千瓦;
4.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5万千瓦;
5.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二期工程5万千瓦;
6.慈利县四方台风电场8万千瓦;
合计6个项目34万千瓦。
(二)优选保证金
每个包组的优选保证金标准为每1万千瓦人民币100万元(即:包组一优选保证金为人民币3400万元;包组二优选保证金为人民币3100万元;包组三优选保证金为人民币3400万元)。投资主体最多只能选择2个包组,并在递交的优选响应文件中载明具体选择的包组号,缴纳相对应包组号的优选保证金。
二、优选方式及竞价起始价
(一)优选方式: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优选项目投资主体。
申请参加的投资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主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本优选公告申报主体资格条件,认真论证盈利能力,全方位评估各种风险,自愿参加竞争配置优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优选采取综合评分法,对企业能力、设备先进性、技术方案、储能配置和申报电价等竞争要素综合评分。其中申报电价,采取竞价的方式评分(具体详见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该包组项目投资主体第一候选人(若遇综合评分完全相同者,则申报电价最低者为第一候选人;若申报电价相同,则技术方案得分高者确定为第一候选人),综合评分第二名为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对于只有一个申报主体的包组,只要符合申报主体资格条件,愿意按本公告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申报的电价不高于竞价保留价,可直接确定为该包组项目投资主体候选人。
(二)竞价起始价:3个优选包组电价竞价的起始价均为:0.44元/度。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企业法人,能承担民事责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参与优选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附参与优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主体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证明材料由申报主体自行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按要求交纳优选保证金。按照本竞争配置优选文件要求未提交优选保证金的,不具备优选资格。
4.完全响应《张家界市2022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承诺函》内容:提交由申报主体盖章确认的承诺函。
四、公告时间、优选保证金交纳、相关资料提交、资格审查、电价竞价和综合评分
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2.优选保证金的交纳: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11月11日10:00前(以优选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存款。交纳优选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申报主体名称一致(不接受他人代交优选保证金)。优选保证金子账号的获取方式:申报主体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j.gov.cn/),进入本项目优选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优选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申报主体交纳本项目优选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优选相关资料提交:申报主体应按优选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后于2022年11月11日10:00前提交至市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4.资格审查和电价竞价及综合评分:优选文件递交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各申报主体应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在通知的时间内到一楼开标一室参加电价竞价(提示:请各申报主体严格按照张家界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凡由此造成申报主体不能按时参加资料递交和电价竞价,其责任和后果概由申报主体自行负责)。
五、项目投资主体确认、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投资主体候选人,并由市发改委对优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该包组项目第一候选人被确定为该包组项目投资主体(即竞得人)。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张家界市交易中心4楼016室签订《张家界市2022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投资主体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市发改委签订《张家界市2022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合同》。《张家界市2022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包组项目投资主体(即竞得人)须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每1万千瓦人民币300万元(即:包组一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2亿元;包组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9300万元;包组三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2亿元)。
六、相关要求
1.每个包组如有瑕疵或遗漏,请申报主体务必亲临优选包组现场(或委托方)仔细查看和询问,一旦优选成功,所有风险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若申报主体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优选资格,并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3.公开优选获取的资格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项目投资主体资格。
4.申报主体签订投资主体候选人成交确认书后,要及时按要求将项目相关资料报张家界市发改委,由张家界市发改委上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核准。
5.《张家界市2022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投资主体成交确认书》《张家界市2022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合同》等文件作为优选竞价包组竞得人的书面文件,双方不得拒签。竞得人若拒签或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所交纳的优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委托方(优选方)有权根据本公告规定将该包组的投资主体重新确定为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委托方(优选方)若拒签,则以优选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6.竞得人应严格遵守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变更及转让:竞得人在投资建设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规模、场址等主要建设内容;竞得人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竞得项目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