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联合国气候峰会再次如约而至。11月6日至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在埃及的红海度假胜地沙姆沙伊赫举行。
大会的主题“Together for Implementation“ – 共同实施,聚焦“落实”,各国通过立法、政策、项目等途径,来阐述如何实施2015年《巴黎协定》中,各国达成的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C的承诺。
承诺有了,技术就位了,干就完了!
但在很多地方,现实并非如此简单。在欧盟,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需要长达十年的文件审批。
如今,数以千兆瓦计的可再生能源产能面临复杂而冗长的审批流程。这些审批流程受制于缺乏重视和缺少必要资源。仅在欧盟,审批中的风电项目是在建风电项目的四倍之多。
建设许可是快速扩大全球风电规模的一个有形的、可解决的障碍。更多的风能是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两大挑战的最直接途径之一:气候危机和能源危机。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说法,根据《巴黎协定》减少全球碳排放意味着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必须超过1万吉瓦。今天我们有3000吉瓦。这意味着未来7年的时间,我们安装的可再生能源比过去40年的还要多。
在COP27,维斯塔斯提出四步法,用以改善现状,加快能源转型,向着1.5摄氏度的目标进发!
第一,把可再生能源放在应急响应的中心位置
无论是气候危机还是能源危机,可再生能源都是绝佳解决方案:减少排放,稳定能源市场,确保经济增长。更多的可再生能源最终会建立更有韧性的社会。
可再生能源容量必须大幅增加。更多的可再生能源产能对于建设更具弹性的能源系统至关重要。弹性意味着长期的能源安全,减少对化石燃料波动的脆弱性,减少对地缘政治变化的脆弱性。
必须激励能源投资和能源系统的灵活性。当可再生能源的份额增加,系统灵活性提高时,能源系统和能源市场可以变得更加稳定和可预测,从而更具投资吸引力
必须缩短审批流程。许可方面的挑战正在阻碍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系统中的扩展,尽管政策制定者不断谈论改善这种状况,但瓶颈依然存在
第二,设定并缩短期限
目前,在欧盟国家,审批绿色能源项目需长达十年。我们需要设定更短、更严格的期限,并分配资源以确保这些时限切实可行。
陆上和海上风电项目的新项目审批流程最长应不超过两年
改建项目的审批流程最长应不超过一年
两年期限应包括所有行政工作、电网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估(EIAs)
第三,重新思考基于生物多样性对于决策带来的影响
在许多国家,百分之百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都受到自然保护立法的庭审挑战。虽然必须尊重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但我们需要在自然保护法与保护民众免受能源安全风险和气候危机加速之间取得平衡,这失衡本身就是对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威胁。
调整决策程序,让政府部门发挥更大作用,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支持,提高审批的速度和一致性,并与可再生能源目标保持一致。
第四,加强审批流程中的资源配置
为了加快审批速度,我们还需要投资于相关审批机构。要将审批承诺变为现实,迫切需要技术人才、流程数字化和赋权决策者。
加强地区和中央政府的审批容量和资源,以能够处理现在和未来看涨的报批项目数量
明确职责,避免重复的决策链影响审批流程
在相关机构内提高项目审批处理的数字化程度
允许申请公司承担复杂的审批过程中部分工作,并由政府部门执行最终项目审批
万事俱备,只差四步法,维斯塔斯一直致力于在可持续能源领域发声,引领能源转型,蓄势待发,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