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2〕405号),提出:
对在建项目应尽量并网!
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要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已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建成并网发电,确保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
2022年保障性并网项目指标
为确保完成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结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储备工作,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等因素,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年度规模1000万千瓦,奖励规模146万千瓦。
各地级市安排的规模如下表所示。
文件要求,
1、六个县不安排保障性规模项目
根据国家批复的《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方案》,该通道需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600万千瓦,主要规划布局在云冈区、新荣区、左云县、灵丘县、广灵县、浑源县6区县。根据国家要求,为确保通道配套电源落地,2022年上述6区县原则上不再布局省内自用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外送通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2)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本次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3)鼓励实施联合送出。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按照工程实际造价合理分摊费用,节约土地廊道资源,提升电网资源利用率。
4)几个鼓励方向
鼓励煤电和新能源项目联营发展项目。
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发建设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拿出10%~15%(但不限于)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与风电光伏等相关装备制造业协同发展。
鼓励风光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林光互补"等融合发展项目。
鼓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重点帮扶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
3、对于并网时间要求
光伏应于2023年9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风电项目应于2024年6月底全容量并网。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