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近日省能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现将优选项目结果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为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工作按照“能建尽建”的整体思路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见附件)纳入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请项目单位依法依规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投产并网。本次优选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风电项目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逾期未并网项目将予以清退。
二、落实竞争优选承诺。在本次优选项目中,安排了部分煤电企业投资的新能源项目与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任务挂钩,作为保障性消纳规模,请相关煤电企业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灵活性改造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对应新能源项目退出保障性消纳规模;新能源项目本体未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其保障性消纳规模不再结转。其他承诺配建储能的项目单位须严格按赣能电力字〔2022〕6号文要求落实管理要求,并请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并网审核中严格把关。
三、加强信息调度工作。请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加强项目建设进展调度工作,督促企业在落实安全、环保要求和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推进项目按期建设并网;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各相关企业要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各级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和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的信息调度工作。
附件:纳入2022年度建设规模项目清单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