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实储能配套。适应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对新能源消纳的支持能力,实现储能与新能源深度融合、联合运行。将配置储能要求纳入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和集中式光伏试点申报内容,探索推动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储能设施同步建成、同步并网;鼓励各类已建、在建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参照新建项目配建储能设施,对配建情况较好的企业,电网企业优先保障所属项目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