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哈密盛新景峡、盛天三塘湖风电场风电机组运维劳务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新疆
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密盛 新景峡、盛天三塘湖风电场风电机组运维劳务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积极参 与。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DZB-2023-003
2.2项目名称:哈密盛新景峡、盛天三塘湖风电场风电机组运维劳务承包项目
2.3建设地点:哈密盛新景峡风电场、哈密盛天三塘湖风电场。
2.4服务范围:
配置12人,年龄小于35周岁。其中具有三年以上风电机组维护经验的不少于5人,其他人 员满足一年以上风电机组维护或电力设备维护经验。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6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证》;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
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 投资人信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北京时间)
4.2.地点: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
4.3.方式投标人将【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应包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到邮箱后并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确定资料发送成功;
4.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2日10:00时(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2日10: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