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了《广东省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显示,省管海域共配置15个项目,装机容量700万千瓦。其中包括湛江市2个、70万千瓦,阳江市6个、300万千瓦,江门市2个、80万千瓦,珠海市2个、100万千瓦,汕尾市3个、150万千瓦。
国管海域先安排15个,共1600万千瓦的预选项目。其中汕头市5个、500万千瓦,汕尾市4个、400万千瓦,揭阳市3个、400万千瓦,潮州市3个、300万千瓦;再从中遴选出800万千瓦的项目作为开展前期工作的示范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评分标准的设置上,《工作方案》明确表示,上网电价不作为本轮竞配因素,参与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中信证券指出,广东通过明确国管海域项目配置范围,将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方向迈进。同时,国管海域示范项目释放海风装机增量,预计将进一步拉动海上风电产业链需求放量。
政策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