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提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到1160万吨标准煤以上,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4%以上,力争达到15%以上。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的比重力争分别达到25%左右、10%左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35万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服务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外调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1%左右,新建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