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目标:到2025年,应用场景实现多元化,全市交通领域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确保达到120MW,力争达到180MW(本方案口径不含物流仓储领域)。新建交通设施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不低于50%,新建道路全影形隔音棚实现光伏全覆盖。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铁路、机场、港口、公交、停车等场站区域以及高快速路、桥隧周边光伏应用改扩建,交通场站光伏发电实现就地消纳、余量上网,交通能源韧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升。
远期目标:到2035年,光伏在交通各子领域得到全面推广,交通领域能源结构明显优化,可再生能源在交通行业内的占比持续提升,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全市交通领域光伏产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机制、运作模式趋于完善,光伏、交通进一步融合协调发展。
主要任务:推进实施“光伏+”示范工程。其中包括“光伏+地铁”、“光伏+铁路”、“光伏+机场”、“光伏+公交”、“光伏+港口”、.“光伏+道路”、“光伏+高速”、“光伏+停车”、“光伏+其他”工程。
同时,打造“光伏+”典型应用场景。根据交通行业发展特色,结合光伏建设和应用形式,力争于2023年底前,推进光伏与设施一体化发展、发电与消纳无缝化衔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交通+光伏典型应用场景。其中包括“光伏+声屏障”、“光伏+顶棚”、“光伏+屋顶”、“光伏+幕墙”、“光伏+充电”、“光伏+岸电”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发布了推进实施“光伏+”示范工程任务分工表,申通地铁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以及各机场集团、各航空公司,市道路运输局、各区政府,负责相关领域的“光伏+”示范工程建设。全市计划十四五“光伏+交通”装机到82-130MW,各区新增装机容量合计38-50MW。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