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129号提案的答复
桂发改新能函〔2023〕1484号
姚若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地方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地方能源企业电源自给能力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委积极采取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地方能源企业电源自给能力,助力地方能源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相关文件以及我委对桂东电力广投贺州电厂核准批复等文件,桂东电力广投贺州电厂为公用电厂,须服从广西统一调度,项目建成投产后全部电力电量进入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不得脱离省级及以上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擅自交易。现阶段桂东电力广投贺州电厂接入企业电网不符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同时,根据《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我区正在有序推进工商业电力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其中全区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两部制用电)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地方工业企业可通过电力市场与桂东电力广投贺州电厂进行市场化交易。其次,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基本电价)核定、批准和调整权限均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省级电网工商业用电、居民农业用电、趸售以及网间交易等各类别电量,均需按规定收取相应输配电费。
二、关于加大对地方能源企业在新能源指标配置的政策倾斜的建议
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是国家政策鼓励的方向。我委在2023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中,对“十四五”以来在广西区内规划新建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的企业,按照项目建设容量及进度给予适当加分支持。建议各有关企业认真按照我区2023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申报工作,我委将积极给予帮助指导。
2023年5月中旬,我委发布了《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351号),共配置新能源项目32个,装机容量合计400.5万千瓦。其中,广西广投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累计获得配置新能源项目7个,装机容量合计99万千瓦。下一步,请广西广投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实现项目核准及开发建设,积极为我区新能源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关于简化新能源项目审批流程,提高电源建设效率的建议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风电项目采取核准制,光伏发电项目采取备案制。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用林、环保等手续。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放管服”系列文件精神,简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目前我委正在研究将陆上风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事宜。同时,我委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林业等部门沟通衔接,研究进一步优化新能源项目手续办理,全力服务企业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携手推进我区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