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能源局发布公告,烟台、潍坊两市上报的2022年度首批海上风电项目财政补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7月19日。
按此前下发的《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来算,2022 年、2023年、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本次3个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109.95万千瓦,补贴总额87960万元。详情如下: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要求,我局结合《山东省海上风电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烟台市、潍坊市上报的2022年度首批海上风电项目财政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复审。经复审,两市上报的三个海上风电项目补贴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补贴规模公示如下: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