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陕甘宁青新五省区累计装机5GW,宁新两地规模过GW
截至2023年6月底,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西北五省区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5003.7MW/11251.5MWh,合计占比达24%,近五年复合增长率(2017-2022年)达109%,近7成装机来自宁夏和新疆,二者的累计规模均超GW。上半年,五省区新增投运装机1822.5MW/4705MWh,占其去年全年的76%。
西北五省区新型储能项目主要以独立储能和新能源配储应用为主,占各省累计装机的90%以上。
图1:西北五省累计装机的应用分布情况(截至2023年6月底,单位:MW%)
西北五省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35条,以新能源配储、辅助服务、电力市场为主
上半年西北五省区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35项,以新能源配储、辅助服务、电力市场等领域政策为主。西北地区储能政策体现了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场景下,对新型储能的规模需求、应用需求和技术需求,对新型储能的投资运营、成本疏导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其中新疆储能政策出台密集,受到产业界广泛关注。
新能源配储方面:
配储时长逐步由2小时增加为4小时,如新疆共享储能要求达到50MW/4h;
关注长时储能的发展,鼓励开展液流电池、熔盐储热、储氢、压缩空气等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
鼓励共享储能:新疆容量租赁价格为300元/千瓦·年;
辅助服务方面:
调峰:新疆对独立储能参与调峰给予充放电调峰电价;甘肃给予独立储能调峰容量补偿;
调频:新疆独立储能参与调频里程价格为0-15元/MW,调频容量补偿价格市场初期5元/MW;
电力市场方面:
现货市场:甘肃,独立储能可同时参与现货市场、调峰容量市场、调频市场;青海,独立储能以“报量报价”的形式参与现货;
中长期:陕西、新疆,储能可作为独立主体或与其他主体联合参与市场;
技术要求:
新疆明确提出构网型储能并网技术要求,能够有效调和新能源发展的电力电量平衡问题和稳定问题;
新疆、陕西延安等地对储能的并网要求提出明确指标。
西北五省“十四五”储能规划目标超20GW,多种技术路线协同发展
西北地区是我国储能项目部署的重要地区,新能源配储政策拉动新型储能规模快速增长,自2022年以来,20余个百兆瓦级电站投运,规划/在建百兆瓦级项目130余个。
目前,西北五省均已提出明确的新能源配储要求,基本以10%,2小时为主,同时,甘肃、青海、宁夏已有明确的储能“十四五”规划目标,新疆和陕西按照示范项目和新能源市场化项目推算,五省合计规划目标达到24GW。除锂电池外,也规划了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以及飞轮等短时高频技术的应用,为高比例新能源渗透率场景下的西北地区提供多品种服务。
表1:西北地区“十四五”储能规划目标及新能源配储要求
表2:近两年西北地区储能示范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