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安排要求及水电、风电、光电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规程等六个标准制订的工作计划,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于2010年7月29至30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水电、风电、光电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规程等六个标准编制大纲审查会议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王民浩副院长对下阶段工作部署提出了几点要求和希望:一是尽快完成六个规程的制订,提高安全评价报告的水平和质量;二是通过规程的制订规范可再生能源行业安全评价市场,提高安全评价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三是通过规程的制订推动与安全评价技术、方法相关的科学研究的开展。
规程编制组认为,六个标准的编制大纲主要内容和深度满足有关规定,同意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