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华润风电(龙岩 ) 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核实,华润风电(龙岩 ) 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违反能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华润风电(龙岩 ) 有限公司振福风电场#11风机半年检作业,工作人员进入35kV主变本体作业,检修作业卡未见对该主变可能送电的环网柜实施停电安全措施,未悬挂接地线。上述行为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终止、纠正上述行为 )。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