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体系完善的现代租赁业,实际上是一个配置投融资资金资源、设备资源、专业服务资源、人力资源的资源配置行业,其市场渗透率(租赁在所有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已成为衡量市场经济成熟度的重要标尺之一。
屈延凯认为,融资租赁首先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创新。融资租赁是一种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求取得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取租金的创新交易。融资租赁的最基本逻辑是“我买我不用,你用你不买”,蕴含其中的是一种资产归属和利用可以分开的配置机制,不同的主体根据各自的核心优势进行了换位配置,改变了传统的自行决策、筹资、核心优势换位购置,自管自用,自行处置,损益自担的资源配置方法。
其次,融资租赁是一种机制创新。融资租赁本身是一种新兴第三方资产投资和资产管理的现代金融服务业,兼具金融和服务业特性。融资租赁的市场功能极具多元性,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创新的交易产品,一种以融物替代融资的融资服务,一种销售模式的创新,一种投资机构除了做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以外通过购买设备将其出租以取得升息资产的资产投资方式和一个第三方的资产管理机制。同时,融资租赁的机构投资主体也是多元的,具体包含有金融机构、产业制造商和经销商、投资机构等。
屈延凯指出,总体来看,融资租赁配置资源方式十分灵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中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四权分解,出租人保留占有权,可以出租的形式让度设备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这使得跨国别、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投资得以顺利实现。
他认为,综合融资租赁特征和优势,从新兴能源行业角度来看,政府通过租赁的方式投资设备,既可有效防止投资过程中资金流失现象的发生,还可通过租赁公司放大投资规模,引导市场投资行为。具体从企业角度来看,国企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盘活资产,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回,即可降低资产负债率,无疑为国企投融资松了绑;而对最具市场活力的民营企业而言,融资租赁更是其充实资金链、打破资金桎梏的重要手段。融资租赁所有权四权分解以及物权保证下的债权保障特点,使得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资信要求远比银行低,银行不敢提供资金而出租人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以融物的形式帮助民营企业达到融资的效果;同时,对新兴能源内一些民营资本不便进入的领域,可采取“民有国租”的方式,即民营资本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购买设备租与国企使用,一方面保证了这些领域的国有性质和经济安全,另一方面又最大限度地积聚了民间闲散资金,调动了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融资租赁业界知名专家沙泉认为:“只有通过政府对新兴能源的投资带动全社会资金参与到新兴能源的建设中来,我们的5万亿元投资才能称得上高效,才能真正带动新兴能源的蓬勃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融资租赁应是新兴能源发展首选的助推器。”
“助推器”仍需政策“点火”
“融资租赁自1981年首次引入我国以来,在推动我国电信业、航空业跨越式发展过程中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我国机械工程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逆势上升,与其引入融资租赁这一形式是分不开的。”屈延凯说道。“但遗憾的是,历经30年的发展,融资租赁仍然‘青涩’,在很多行业中并没有发挥其自身应有的作用,社会公众对融资租赁的认知度仍然很低。”
谈及融资租赁面临的发展障碍,屈延凯认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不仅社会人士对融资租赁认识不清,甚至部分从业人员认识上都存在误区,对融资租赁了解不够;缺乏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交易主体体系;政府并没有出台足够的扶植政策支持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物权法》颁布以来,公法与私法的矛盾在融资租赁这一牵扯多方交易多方合同的特殊行业体现明显;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税收适用并未考虑融资租赁占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尤其是统计口径。要跨越这些障碍,屈延凯认为,除提高人们对融资租赁的认识外,政府需要高度关注融资租赁行业,并给予一定的扶植。沙泉也认为,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融资租赁与新兴能源产业的良好契合亟需政府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植。
据悉,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工业发达国家中,融资租赁渗透率一般都保持在30%左右。尤其在节能领域,工业发达国家节能设备80%以上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而在我国,根据现代租赁网的统计,2010年5月份我国租赁市场渗透率估计值在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