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永福股份发布公告称,其与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机电”)于10月7日收到广州海事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涉诉金额约2.6亿元。
原告方之一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电”方面称,上述船舶走锚后,船体及锚触碰及刮断其所属的两台风机、附属设施、水下电缆等海上风电设施。
涉诉金额约2.6亿元
永福股份称,其以预付租金和运营费的形式锁定福建华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景”)所属的海上风电安装船(以下简称“该船舶”)用于开展海上风电业务,并委托江苏华景智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景”)运营管理该船舶。
而该船舶在广东阳江锚泊防台避风期间,受台风“暹芭”影响走锚。
广东粤电以该船舶走锚后,船体及锚触碰及刮断其所属的两台风机、附属设施、水下电缆等海上风电设施为由,请求判令永福股份、新创机电、福建华景和江苏华景(以下简称“四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约2.4亿元及利息。
广东能源财险以其已向广东粤电预付保险赔款1800万元并取得相应赔款的保险代位权为由,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其预付保险赔款1800万元及其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永福股份称。
永福股份称,其租赁的华景001号船长194.6米,船宽41.6米,结构吃水11米,最大起重高度(甲板上/下)可达到116/10米,最大起重量2000吨;
蓝鲸鱼号总长60米,船宽45.2米,最大沉深28.5米,最大起重高度(甲板上/下)可达到122/20米,最大起重量600吨。华景001号起吊能力在业内排名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