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高速发布《关于南京风电并购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12 名卖方南京安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誌、殷寿源、朱胜利、刘广生、王姝曼、江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王安正、戎升平、缪丽英、钱 建英、潘爱华(“业绩承诺方”)承诺南京风电2019 年、2020 年、2021年和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4.5亿元、6亿元、7.6亿元和9.5亿元,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56亿元、0.7亿元、0.88亿元和1.06亿元。
南京风电于2019 年度和2020年度达到了目标业绩;于 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未达到目标业绩。南京风电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11,532 万元和人民币 23,086 万元,与业绩承诺相比,环境公司于2021年度和2022年度应占利润的缺口分别为人民币10,369 万元和人民币17,180 万元。按照并购协议的约定,若南京风电第三次或第四次(即2021年度或2022年度)未能达到目标业绩,业绩承诺方须同比例按约定的计算方式将部分或全部南京风电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环境公司作为补偿,但以业绩承诺方所持南京风电全部股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