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平桂水口风电场项目获准列入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贺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平桂水口风电场核准的批复》(贺审批项目〔2023〕50号),核准建设平桂水口风电场项目。
二、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一)为加快贺州市风能资源开发,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同意建设平桂水口风电场,项目单位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装机容量为200兆瓦,共安装40台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拟建设220千伏升压站1座,并以一回220千伏线路送出,配建装机容量20%、2小时的储能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151,280.3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向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35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1100202300007号)、《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桂水口风电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贺平政函〔2023〕153号)。
(七)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贺州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八)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施工许可、并网等相关报建手续,并做好跨(穿)越工业园区、公路、电力线路的审批报备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平桂水口风电场项目获得建设核准,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资源储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后续装机规模及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
项目的实施尚需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及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可能存在实施计划延缓、投资计划变更等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平桂水口风电场核准的批复》(贺审批项目〔2023〕50号)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