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豫能控股发布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取得国资批复的公告。
公告称,豫能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57,734,399股(含457,734,399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濮阳豫能多能互补(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一期)、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投资集团”)为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属于河南投资集团审核批准的事项。2024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下发的《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批复》(豫投资本〔2024〕4 号),原则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方案。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