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2027年,力争打造5个以上零碳产业示范园区,在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构建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地方性标准规范,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20个以上零碳产业园区,构建促进园区零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零碳负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优势产业绿色竞争力居于国际先进水平。
支持试点园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空间,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就地消纳,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占比。支持试点园区统筹建设气热电联产及高效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系统,建设多元储能电站、储热储冷装置等设施,按照“以荷定源”的原则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探索园区微电网建设,构建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支持试点园区及企业参与绿色电力和绿证交易,努力打造园区100%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景。
原文如下: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皖发改产业〔2024〕25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制定了《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