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补贴申报审核结果的公示。
结果显示,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由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核准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核准容量为59.4万千瓦,全容量并网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经核查符合省补贴条件,每千瓦补贴标准为1000元,补贴容量为40万千瓦,拟补贴金额为4亿元。
全文如下:
关于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补贴申报审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2〕456号)要求,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汕头供电局对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补贴资料进行现场核查,现将补贴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由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核准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核准容量为59.4万千瓦,全容量并网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经核查符合省补贴条件,每千瓦补贴标准为1000元,补贴容量为40万千瓦,拟补贴金额为4亿元。
公示期从2024年5月14日至20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新能源科
联系电话:0754-88988912
地址:跃进路28号汕头市政府大楼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