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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万光伏、30万风电,内蒙古能源集团获批全区首个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

2024-06-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浏览数:73

据悉,项目建设保障性并网新能源200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70万千瓦,配建储能30万千瓦(15%、2小时)。项目实施主体为内蒙古能源集团下属的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与乌海市负荷企业签订绿电中长期协议实现绿电消纳,满足乌海市负荷企业绿电需求,为阿拉善地区新能源消纳开辟新通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实施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51号),标志着全区首个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成功获批。

      “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为自治区首个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是深入贯彻自治区能源发展战略、落实新能源消纳举措的重要尝试,旨在将阿拉善盟资源特点与乌海市用能需求有机结合,相互间优势互补,实现资源要素跨区域优化配置,全力推进地区间能源产业协同发展,助力自治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项目建设保障性并网新能源200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70万千瓦,配建储能30万千瓦(15%、2小时)。项目实施主体为内蒙古能源集团下属的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与乌海市负荷企业签订绿电中长期协议实现绿电消纳,满足乌海市负荷企业绿电需求,为阿拉善地区新能源消纳开辟新通道。

       阿拉善盟能源局表示,将抓紧履行项目核准 (备案)手续,主动协调本地区林草、环保、国土等主管部门,加快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于年底前开工建设。

       同时,与乌海市能源局组织项目业主和电网企业,按照相关园区负荷落实情况、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情况,统筹安排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工期,落实相关协议承诺,确保项目2025年底前投产。

      内蒙古电力公司将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按照申报方案落实储能规模,配套储能原则上由项目业主建设,允许通过租赁、购买调峰服务等方式落实储能容量,确保配套储能和新能源项目同步投运;尽快组织项目相关输变电工程建设,做好项目接网工作,确保网源同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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