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中闽能源发布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指出,2024年5月31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项目。
为加快推动长乐海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公司拟出资22000万元在福州市长乐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长乐海电项目的投资主体。
中闽能源表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发长乐海电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拓展盈利空间,提升公司在海上风电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6月,福建省发布《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第一批)》,组织开展2GW海风项目竞配,包括长乐B区(调整;0.1GW)、长乐外海I区(南;0.3GW)、长乐外海J区(0.65GW)、长乐外海K区(0.55GW)、莆田湄洲湾外海(0.40GW) 。7月17日,第一批竞配结果出炉,优先中选投资主体分别为中国华电、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与国投电力联合体、福建福能股份与三峡福建能源投资联合体等。
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外海C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东侧,总装机容量100MW。
公告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