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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启动“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

2024-06-24 来源: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浏览数:475

文件指出,霍林郭勒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MW,单个试点嘎查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MW,支持集中集约原则联村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最终比选确定一个投资主体负责市内试点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

近日,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发布《霍林郭勒市“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文件指出,霍林郭勒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MW,单个试点嘎查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MW,支持集中集约原则联村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最终比选确定一个投资主体负责市内试点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自治区下达新能源建设指标后,项目投资主体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核准后6个月内项目开工建设并完成入库纳统。核准逾期,企业放弃项目开发权,自行承担所有损失,由配置方收回建设指标。

在上网电价方面,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试点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

在开发模式方面,各类投资主体与嘎查村集体依照“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项目开发应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切实保障农牧民利益,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格局。鼓励国有企业参照自治区国有企业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标准,将留存合理投资收益后的剩余收益全部捐赠给嘎查村集体,确保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参照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全文如下:

霍林郭勒市“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霍林郭勒市能源局、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二)优选监督单位:派驻霍林郭勒市能源局纪检组、派驻霍林郭勒市农牧局纪检组

(三)优选服务单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MW,单个试点嘎查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MW,支持集中集约原则联村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最终比选确定一个投资主体负责市内试点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

二、优选方式

申报文件递交截止后,由优选服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组将审核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有关文件关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基本要求。并根据技术方案、收益分配、前期工作、企业实力、社会贡献、“风电+”应用场景等多方面,对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打分,以排名顺序作为项目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自治区下达新能源建设指标后,项目投资主体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核准后6个月内项目开工建设并完成入库纳统。核准逾期,企业放弃项目开发权,自行承担所有损失,由配置方收回建设指标。

四、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试点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

五、开发模式

各类投资主体与嘎查村集体依照“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项目开发应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切实保障农牧民利益,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格局。鼓励国有企业参照自治区国有企业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标准,将留存合理投资收益后的剩余收益全部捐赠给嘎查村集体,确保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参照执行。

六、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或电力生产业务。

(二)申报企业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优选项目。

(三)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四)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五)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八)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中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九)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中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十)项目获批复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建设场址、收益分配等主要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倒买倒卖项目,一经发现废止其建设规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霍林郭勒市新能源项目申报。

(十一)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七、优选文件的获取

(一)优选文件的申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有意参加者,请于每日上午8:30至17:30,发送电子邮件(内含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至优选服务单位的电子邮箱87536022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申请获取霍林郭勒市“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优选文件”。

(二)优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收到电子邮件需进行回复,不接受现场领取优选文件。

八、申报文件的递交

(一)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二)申报文件的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百合家园小区1#商业01号:18747579222。

(三)申报文件每一页加盖申报人公章后应采用面呈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优选方:霍林郭勒市能源局、霍林郭勒市农牧局

优选服务单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4757922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百合家园小区1#商业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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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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