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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风电设备“以大代小”更新改造!浙江奉化区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2024-06-27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浏览数:370

《通知》指出,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燃煤机组“三改联动”、低效热电机组升级改造。推动风电、光伏设备“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加快电网老旧输变电设备更新换代,完成一批老旧输变电设备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奉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燃煤机组“三改联动”、低效热电机组升级改造。推动风电、光伏设备“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加快电网老旧输变电设备更新换代,完成一批老旧输变电设备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

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实施重点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对具备条件的设备实施再制造。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全文如下: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奉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奉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4〕43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进一步激发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企业和居民获得感,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鼓励企业自主更新,引导商家适度让利,激发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发挥标准引领基础作用,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分领域分层级、清单式闭环化推进,重点支持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的设备更新与消费。

——坚持优化供给、扩大市场。积极服务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引导企业强化创新驱动、提升产品品质,加快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更好满足内外市场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年均增长7.5%以上,当年较2023年增长3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进一步提升。

1.加强制造业数字赋能。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物流等智能装备推广应用,鼓励产业集群企业创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建设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推动中小微企业从单一环节“机器换人”向多环节数字化改造升级。实施重点行业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动“仿样学样”轻量化数字化赋能进程。(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2.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重点行业和“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为契机,重点推动汽车及零部件、金属制品等行业新型技术改造。加快老旧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大力推广安全高效环保装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开展电动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更新改造,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落后低效电机,鼓励企业采用2级能效及以上的电动机和变频调速永磁电机。开展在役空压机更新改造,鼓励企业更新使用1级能效空压机,鼓励工业企业按照1级能效标准新建或改造压缩空气站。(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燃煤机组“三改联动”、低效热电机组升级改造。推动风电、光伏设备“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加快电网老旧输变电设备更新换代,完成一批老旧输变电设备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推动平安小水电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5.加快生态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窑炉等设备的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低氮燃烧设备改造更新。(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推进循环经济园区电镀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6.加快建筑领域绿色化、数字化改造。以既有公共建筑为重点,围绕建筑电气设施设备、外围护结构等领域,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加快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信及二维码识别等建筑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局)

7.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定期组织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对交付年限15年以上、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加快实施更新升级或大修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8.加快老旧燃气、供排水设施设备改造。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道、煤气灶等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等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燃气厂站。推进自来水厂、加压调蓄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完成一批生活小区加压调蓄供水设施、市政排水泵站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9.推动城市生命线设施更新改造。有序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推广安装数字智能水表和数字智能燃气表阀,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10.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新建及改造一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11.推进城市新能源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淘汰老旧桩、故障桩,加快充电桩大功率供电、智能有序以及车网融合互动等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奉化供电公司)

12.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优化前段感知点位布局,严格落实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五统一”改革要求,有序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3.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结合城市品质提升,持续推进公共交通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替代,加快城市公交车更新,引导和鼓励出租车新能源化,因地制宜发展多制式轨道交通。到2027年,主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出租车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4.支持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应用北斗系统等新型技术,全面提升重点区域路网运行服务能力和监测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5.加快农业机械设备更新。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机制,大力促进农业领域先进设施设备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大棚建设提升,创建省级五星级现代农事服务中心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16.加快渔船设备更新。深化推进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推动对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进行报废更新,着力推广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的新型渔船应用。全面推进船龄10-20年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广渔船北斗三代安装应用。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7.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支持重点高校学科专业更新先进大型仪器设备。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职业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实施“午休躺睡”工程。积极推广配备急救箱、AED等急救设备和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

18.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应用,推动剧院数字化改造,推进索道缆车、观光车船、景区导视牌、旅游设备、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智能设施、文博设施等设备更新提升,推动广电网络和有线前端、集成传输平台、高清制播系统、高清机顶盒等终端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文旅集团、区融媒体中心)

19.提升体育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基层体育场馆设施设备更新建设,鼓励学校、基层社区、镇村等适度加快老旧体育健身设施更新,推动重大体育场馆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文旅集团)

20.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和信息化设施的迭代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和全光网智慧医院建设,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人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装备融合应用,提升医疗装备数据实时采集和协同操作能力,完善医疗装备质控管理体系和数字化管理平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疗器械更新。到2027年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到10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1.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区妇幼保健院和区溪口医院为重点的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支持将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病房,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比例。加快实施奉化区医疗健康综合体项目和江口卫生院迁建项目建设,推动项目中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和区急救站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2.推进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推动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落实各类文件要求,依法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装置和设备、强制退出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装置和储罐、改造提升一批在役装置和储罐,进一步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区汽车以旧换新累计达到7000辆,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量达到17000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量较2023年增长20%。

23.开展汽车换能。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宁波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24.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放宽新能源小型货车在市区的通行限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鼓励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深化“诚信修”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奉化监管支局、区交通局)

25.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加快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26.开展家电换智。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换新专项行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全面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27.推动家装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28.加快推广智能家居。积极培育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新型消费,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区全品类收运体系城乡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建成废旧物资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废旧物资回收站点500个,当年二手车交易量、汽车报废回收量分别达到4000辆和2000辆。

29.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县县全覆盖”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30.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因地制宜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专区、网点。提升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水平。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推动二手电器、二手车、二手服装出口。(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31.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借助互联网平台,加快发展“换新+回收”渠道,在家电、汽车、电子产品、纸基复合包装饮料等领域探索建设逆向物流系统,推动废旧产品循环利用。全面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结合“全品类、全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的“搭把手”回收形式,推动智慧回收项目建设扩面升级。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居民开展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

32.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实施重点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对具备条件的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探索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33.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废钢、废铜、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发挥企业主导作用,到2027年,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主持或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及“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

34.加强能耗、排放标准提升。结合地方产业实际,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及碳排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开展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实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标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5.加强安全标准提升。加强涉及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标准落实,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根据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

36.强化产品、服务标准提升。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重点消费品领域标准“领跑者”。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积极参与制定一批“浙江制造”等先进标准。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商贸交易流程,推进服务类地方标准落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37.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以及再制造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38.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我区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加快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项目,用好发展改革专项资金中绿色低碳相关专项,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结合新一轮技改补贴政策调整,引导制造业加快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用好区住房与城乡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统筹财政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有序淘汰。(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持续实施并适时更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医疗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国资管理中心)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上下联动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及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相关补助资金、市区两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等促进汽车、电动自行车更新消费。加大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家电企业按照省、市、区有关统一规定实施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强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绿色建材。(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国资管理中心、区财政局)

(三)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含低值再生资源目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落实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政策辅导,按规定落实各项税收征管配套措施,提升税收征管水平。(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用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提升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特色金融工具优势,培育优质头部融资租赁企业,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业务合作。(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奉化监管支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五)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等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加快审查审批。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需招拍挂出让的,按照公共产品的定位,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原则上出让底价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需要拆除废旧物资标准化分拣中心的,要根据“拆一建一、先建后拆”原则,按不低于原建筑面积进行补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六)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端技术装备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深入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征集,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积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实施区、市级工业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国产替代进口的重大装备技术研发。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企业积极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以创新平台提质增量推动研发设备的迭代更新。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通过保险补偿、认定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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