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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和县: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

2024-06-27 来源:云和县人民政府 浏览数:477

《通知》指出,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木玩、轴承、阀门、钢铁行业的传统设备再制造,每年新增工业机器人25台以上,省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示范项目1个以上。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以及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等有关工作。

6月24日,浙江云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云和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木玩、轴承、阀门、钢铁行业的传统设备再制造,每年新增工业机器人25台以上,省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示范项目1个以上。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以及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等有关工作。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广实施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推进循环经济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全文如下: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云和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丽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各类主体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推动惠企利民。

(二)坚持标准引领、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结合实际摸清底数,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县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省、市要求。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2024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率达90%以上,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个(家),完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4家。(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我县木玩、轴承、阀门、钢铁等重点产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大力推进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15个。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70%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力争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商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升级改造、高耗能变压器节能化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完成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生态环境实验室监测设备2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2025年实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全面淘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经商局、县发改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5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力争2024年加装电梯5台,到2027年底前累计加装电梯24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7.推进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推动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持续推进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0.5公里以上。加快燃气用户金属软管更换和报警装置安装工作,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建设,提高燃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5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2辆。因地制宜有序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等的更新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9.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推进电动公交车有序更新,确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100%,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保持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7辆,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1辆。结合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需求,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11.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重点实施达到报废条件的渔船报废减船,力争到2027年完成报废更新20艘,引导退捕渔民上岸转产转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33台(套)以上,更新茶叶生产加工机械900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15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积极争取更新一批职业教育实训设施设备。到2027年,累计配备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4000套,更新信创设备500套、教学多媒体150套、各类专用教室30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4.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积极推动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提升2家重点旅游景区,完成旅游观光车、船等设备更新(新增)24项,文化演艺设备、数字化设备等更新(新增)17项,计划完成投资额1亿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5.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按医疗机构装备配置标准配置装备。力争到2027年,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加快医学影像、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片区医疗中心)配置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人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装备的融合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远程医疗发展,不断提升医疗装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应用水平和能力。到2027年,全县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6.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的消防管道设施改造,更新消控室安消防监控设备及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升级。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5%,适当增加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的单人间比例。开展住院环境改善行动,推进卫生间、呼叫系统、排风系统、病房内走廊地面、外立面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8.推进农村供水站改造提升。通过新增净水设备、改造水源工程、改造供水管网等措施,到2024年完成单村水站改造提升103座,到2027年完成单村水站改造提升214座。(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配合市商务局做好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传、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经商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公安局)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给予政府补贴。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对仍上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责令改正、处罚、没收,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经商局)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及大型商超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促销、以旧换新等活动,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县经商局)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住建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县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76%。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2024年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理中心。到2027年,全县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动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供销联社)

2.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木玩、轴承、阀门、钢铁行业的传统设备再制造,每年新增工业机器人25台以上,省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示范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以及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等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国资办〉)

3.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发展废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例达到90%。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发改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建立符合我县需求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制定“浙江制造”标准3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3家以上,力争通过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1项。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国家标准。配合市级探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技术规定、企业节水诊断技术等地方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支持企业参与制定木玩、轴承、阀门、钢铁等国家标准。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广实施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推进循环经济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发改局)

4.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鼓励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全力争取设备更新政策落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每年争取申报省级示范项目1个以上,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更新和数字化改造扶持力度,提高补助比例,各级技改奖补政策可叠加享受。(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积极争取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积极争取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渔船报废更新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财政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

(二)全力争取以旧换新政策落地。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力度,探索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经商局)

(三)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县制造业贷款新增超4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发挥融资担保功能,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共同为制造业、绿色智能家电产业以及乘用车市场提供有力的融资担保支持。(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和监管分局、县财政局〈国资办〉)

(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木玩、轴承、阀门、钢铁四大主导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到2027年,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以上。引导企业加快内部研发机构建设,探索设立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小试基地。加大首台(套)培育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开展首台套研发,强化组织协调和精准服务,通过保险补偿等政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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