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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纳入驭风行动乡(镇),原则上2年内不得申报省内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外送基地项目!

2024-07-08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 浏览数:657

《通知》指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以县为单位,选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的行政村,在市级初审、省级审核推进的基础上,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每个村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力争2026年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

7月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陕西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以县为单位,选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的行政村,在市级初审、省级审核推进的基础上,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每个村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力争2026年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

在优选投资主体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应重点考虑村集体经济增收效果和产业带动作用,综合投资运营能力,优选1~3家投资主体,负责本县驭风行动风电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鼓励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配置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投资主体。

严格项目条件。驭风行动项目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确保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应与集中式风电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坚决杜绝“化整为零、一哄而上”,合理有序开发,纳入陕西省驭风行动的乡(镇),原则上2年内不得参与省内保障性并网风电和外送基地项目申报。要严格落实就近开发利用要求,充分利用既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得超过35千伏(含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侧),原则上不应对其接入供电区的110千伏及以上现有电网设备容量提出增容需求。

《通知》还指出,各市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省级确定的建设规模组织驭风行动项目建设,加快项目核准等手续的办理,落实电网接入,尽快开工建设。驭风行动项目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底前核准开工,2026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如2025年12月底前不能取得核准手续、2026年12月底前不能建成并网,项目自动作废。

在政策支持方面,依法要素保障。坚持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推广使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保障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部分,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

加强并网管理。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电网企业负责制定项目接入保障方案,对驭风行动项目,优先安排接网工程投资计划,积极开展农网智能化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确保与驭风行动项目同步投运,保障相关风电项目“应并尽并”。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

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驭风行动项目收益,拓展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驭风行动项目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鼓励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推进乡村绿色用能。

鼓励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创新投融资方式,按照绿色能源、乡村振兴等优惠政策,在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驭风行动项目支持,保障项目融资需求。

另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税)等名义,增加不合理的非技术投资成本,积极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驭风行动。

建立退出机制。列入工作方案清单的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市(县)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督促项目投资主体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按时开工的,由县级政府依法收回开发权,重新优选投资主体。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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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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