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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乡村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2024-07-18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浏览数:165

《方案》明确,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分阶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从示范试点起步,稳步推广,全面发展。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印发《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带动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方案》明确,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分阶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从示范试点起步,稳步推广,全面发展。

2024年至2025年为示范试点阶段,在确保生态、用林用地能保障、用电下网比例高、用电负荷大、就地能消纳、接网条件好的区域开展试点示范;2025年至2030年为稳步推广阶段,以“十五五”全省可再生能源规划确定目标为指引,在总结示范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稳妥,逐年推进,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2030年以后为全面发展阶段,在具备条件、项目成熟的行政村,能建尽建,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按照试点申报、试点评审、试点实施、试点评估、稳步推广的流程依次组织实施,今年8月底前完成评审,明年公布试点项目清单,10月底前项目并网发电。相关职能部门将结合试点总结评估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发展政策和体制机制,实时调整第二阶段目标任务,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组织全省适宜地区科学有序实施。

为顺利推进项目落地,云南省将优化项目核准审批流程,依法办理用地,保障就地就近并网消纳,加强金融支持,创新乡村风电开发模式,实现村企收益共享。《方案》同时明确,项目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确保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非技术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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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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