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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丘北启动175MW风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2025-01-03 来源:丘北县人民政府 浏览数:48

近日,云南丘北县发布《丘北县锦屏西风电场(三期)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通告》。《通告》显示,丘北县锦屏西风电场(三期)项目

近日,云南丘北县发布《丘北县锦屏西风电场(三期)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配置通告》。

《通告》显示,丘北县锦屏西风电场(三期)项目位于丘北县曰者镇、八道哨乡、腻脚乡、树皮乡,项目装机容量为175MW。

根据《通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为合作投资开发主体。

设置风电项目开发业主经营期限上限,经营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定(自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经营期满后由县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针对项目进展慢、进度严重滞后的业主,开展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期满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启动退出程序,报州能源局审定后按程序退出。

配置评分方面,《通告》指出,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集约化开发土地综合利用的能力、带动地方国有企业发展的能力、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地方发展等6个方面的能力。由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进入与县政府磋商环节,磋商后择优选择配置1家投资开发主体。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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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丘北县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4〕194号)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能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能源联发〔2024〕6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锦屏西风电场(三期)项目建设,现就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制定配置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丘北县锦屏西风电场(三期)项目。

(二)项目选址:丘北县曰者镇、八道哨乡、腻脚乡、树皮乡。

(三)项目装机容量:17.5万千瓦。

二、配置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坚持引入行业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为合作投资开发主体。

(二)坚持依法合规。推进项目核准、前期专题报批、合规性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管理完整行业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标准,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电站系统运行可靠、安全。在推进建设过程中,监督开发主体履行投资责任,杜绝“转让项目”“倒卖指标”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

(三)坚持要素保障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资金筹备、规划设计、建设周期、安全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性、属地经济发展、运维管理等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履约的要素保障管理。

(四)严格退出机制。设置风电项目开发业主经营期限上限,经营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定(自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经营期满后由县政府收回开发权,并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针对项目进展慢、进度严重滞后的业主,开展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期满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启动退出程序,报州能源局审定后按程序退出。

三、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企业业绩、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及运营能力、集约化开发土地综合利用的能力、带动地方国有企业发展的能力、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地方发展等6个方面的能力。由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企业进入与县政府磋商环节,磋商后择优选择配置1家投资开发主体。评分指标见附件。

四、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风电开发建设的实力以及对申报企业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独立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电力业务许可资质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竞选的,联合体最多由2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组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均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关系及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并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内容。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三)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国内、省内已投运的风电项目的总装机、规划投资装机规模。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四)承诺。对核准、开工、建成、并网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5点30分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丘北县人民政府522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达先15891911091、0876-4121211。

七、注意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材料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密封袋提交。

(二)根据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在丘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与丘北县人民政府进行项目投资开发磋商,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于磋商环节结束30日内在丘北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丘北县锦屏西风电场(三期)配置重点评分指标。

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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