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延安市陕武直流基地拟废止项目公示》,拟对国华吴起庙沟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镇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废止。
通过梳理,截止目前,陕西省延安市、商洛市、渭南市、榆林市、咸阳市、安康市、汉中市、宝鸡市、铜川市9地市发布保障性并网拟废止/调减项目,累计废止/调减21个风电、光伏项目,规模总计178.6万千瓦。
其中,拟废止风电项目9个,规模总计75万千瓦。
拟废止/调减光伏项目12个,规模总计103.6万千瓦,其中,拟废止光伏项目11个,规模总计98.6万千瓦。拟调减光伏项目1个,规模总计5万千瓦。
根据项目业主清单,涉及业主有三峡集团、大唐、中国能建、华电、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国家电投、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延长石油、陕西煤化。
三峡集团拟废止/调减风电、光伏项目最多,规模达60万千瓦;其次是大唐,拟废止风电、光伏项目25万千瓦;紧随其后是中国能建,拟废止光伏项目20万千瓦。
公告如下:
延安市
关于延安市陕武直流基地拟废止项目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36号)要求,经梳理,拟对国华吴起庙沟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中电工程陕西延安田庄镇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废止,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
联系电话:0911-7090220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220室。
附件:延安市陕武直流基地拟废止项目清单.xls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商洛市
渭南市
关于对渭南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
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后续项目开发腾出发展空间。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36号)文件要求,经有关县区申报,现将我市拟废止的光伏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附件: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信息统计表.xlsx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榆林市
关于榆林市2021-2023年保障性并网项目拟废止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36号)文件要求,经我委梳理,拟对三峡能源榆阳5万千瓦光伏项目、三峡府谷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三峡能源横山10万千瓦风电项目、榆能米脂10万千瓦风电项目共4个项目予以废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8日。在此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传真):0912-3232699,地址:榆林市开发区建业大道北段同心楼。
附件:榆林市2021-2023年保障性并网项目拟废止项目清单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咸阳市
关于对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调减)的公示
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要求,拟将我市西电新能源泾阳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华能彬州10万千万风电项目废止,将彬州市太峪镇2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调减至150兆瓦,现予公示,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9-33360380
附件:咸阳市废止(调减)新能源项目清单(公示)
安康市
关于安康市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36号)文件要求,经有关县区申报,现将我市拟废止的光伏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15-3203690,传真:0915-3212285,通讯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13号,电子邮箱:aksfgwnyk@163.com。
附件:废止的光伏发电项目清单.xlsx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汉中市
关于汉中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并网拟废止项目公示
为推动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保障后续新能源项目开发腾出发展空间。按照《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36号)要求,废止不能按期完成并网、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项目,经相关县区梳理排查,确定了汉中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并网拟废止项目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916—2626215
宝鸡市
铜川市
关于对铜川市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拟废止公示
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后续项目开发腾出发展空间。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5)36号)要求,废止不能按期完成并网、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项目,经我局认真梳理排查,确定了拟废止铜川市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清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0919-3185139
附件:拟废止铜川市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