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风电场改造升级工作按照公平自愿、先进高效、生态优先、有序实施、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实施,主要针对场内风电机组、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
申报2025年风电场改造升级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容量并网运行年限满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MW(不含1.5MW);
2、补贴项目应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合规或已转合规的项目;
3、项目需落实用地及电网接入条件,原则上在原风电场厂址范围内进行,严禁扩大现有规模和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的风电场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
内容还指出,风电场改造升级按项目管理,原则上风电场应整场进行改造升级和退役;对拟实施部分改造升级的风电场,申报时应承诺对未实施改造升级的风电机组到期后予以退役并拆除。严禁拆分单个风电场后多次申报改造升级或多个项目改造后合并为一个项目申报改造升级。
全文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年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217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为统筹推进全区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工作,鼓励技术进步,提高风电场资源利用效率和发电水平,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45号)、《关于做好2025年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报送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开展2025年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风电场改造升级工作按照公平自愿、先进高效、生态优先、有序实施、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实施,主要针对场内风电机组、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分为增容改造和等容改造两种。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2025年风电场改造升级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容量并网运行年限满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MW(不含1.5MW);
2.补贴项目应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合规或已转合规的项目;
3.项目需落实用地及电网接入条件,原则上在原风电场厂址范围内进行,严禁扩大现有规模和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的风电场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
三、相关要求
(一)风电场改造升级按项目管理,原则上风电场应整场进行改造升级和退役;对拟实施部分改造升级的风电场,申报时应承诺对未实施改造升级的风电机组到期后予以退役并拆除。严禁拆分单个风电场后多次申报改造升级或多个项目改造后合并为一个项目申报改造升级。
(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在运风电项目情况,积极组织相关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用地、电网接入等进行初审,确保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实施具备可行性。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附件1要求准确填报相关内容,于2025年3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具体项目需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另梳理填报2024年度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实施情况(附件2)。
(三)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要指导各地电网企业协助申报企业及时研究提出合理的项目接入点,在电网同一接入点的,优先支持符合建设条件、接入距离近的项目。同时,对所报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小时数、上网电价、纳入补贴的批次、时间及容量等进行初审。
(四)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经评估后应当退役的风电场或延续运行时间到期的风电场应当及时纳入实施方案,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做好风电场拆除和建档立卡项目状态变更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