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指出,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
支持试点城市、园区构建绿色能源资源网络、实施低碳化改造等项目。其中,构建绿色能源资源网络主要支持试点城市、园区因地制宜建立“电、热、冷、汽、氢”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强化与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多元储能电站、储热储冷装置等设施和智能微电网,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
内容还指出,申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完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可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全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省有关部门:
为推动落实国家和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部署要求,根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设立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和回收利用企业建设综合型或专业型的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柜等智能分类回收设施和惠民回收服务点,支持相关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利用配送、维修等渠道建设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发展。支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建设。
2、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利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
3、再制造。支持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工业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项目。
(二)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
1、国家和省级碳达峰试点项目。支持试点城市、园区构建绿色能源资源网络、实施低碳化改造等项目。其中,构建绿色能源资源网络主要支持试点城市、园区因地制宜建立“电、热、冷、汽、氢”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强化与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多元储能电站、储热储冷装置等设施和智能微电网,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支持试点地区通过统筹搭建绿色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对园区内重点企业能源与碳排放数据开展实时采集、处理、分析和溯源,实现对企业的全链条能耗与碳排放数据智能采集与监测,同步建立企业、项目碳信用档案或碳信用库。园区低碳化改造主要支持通过实施工业余压余热余冷利用和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提升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支持园区拓展氢基能源应用场景,推进电能替代。
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支持优势企业、地区围绕“两重”建设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10个方面,推动实施与绿色低碳密切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示范项目。
(三)省委、省政府明确需要支持的重点事项。
二、支持原则、方式及标准
申报项目需完成立项、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不需办理的除外),落实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等必要手续,2025年9月底前可开工建设,年内可形成一定实物量。优先支持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对区域资源循环回收利用和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有一定影响的项目;优先支持手续完备的在建项目。
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再制造类建设项目投资补助分别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的30%、30%、15%、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或正在申报中央资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完成审批(核准、备案)。
2、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可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项目单位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有自筹资金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有关规划,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审核,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并按照《2025年湖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湘江新区申报项目同时抄报长沙市发展改革委。省属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项目审查和计划下达。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专项要求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明确具体支持项目、投资支持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等。在投资计划下达前,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项目入库。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省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对项目和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要组织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会商市级有关部门联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规、完备,避免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
(二)要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严格落实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三)要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对申报项目初审汇总后,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投资计划正式申请文件和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宏桃 0731-89991086
邮 箱:fgwhzc@hunan.gov.cn
附件:1、2025年湖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废旧产品设备
回收循环利用方向实施方案
2、2025年湖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申报项目汇总表
3、项目现场查看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