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措美县哲古镇风力发电+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次)中选企业公示。
根据公示,中选企业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因原中选企业退出,措美县哲古镇风力发电+储能项目进行了第二次竞争性配置招标。
据悉,措美县哲古镇风力发电+储能项目位于山南市措美县哲古镇,竞配总规模300MW(30万千瓦),共有1个标段,按照“整体竞配、分批实施”方式配置。
“整体竞配、分批实施”指一次性整体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指标,整体配置(储备)指标有效期为3年,其中:2025年安排80MW(8万千瓦)的保障性并网指标和120MW(12万千瓦)的市场化并网指标,剩余100MW(10万千瓦)指标规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各年度保障性并网指标情况优先予以考虑,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统筹安排。如后期自治区未安排保障性并网指标,企业在资源配置有效期内自行通过市场化并网方式开发剩余建设指标。
对于2025年安排的200MW(20万千瓦)指标,投资企业应在取得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其中保障性并网指标应在2026年10月31日前具备并网条件,市场化并网指标应在2027年10月31日前具备并网条件。对于其余指标规模,应在2027年5月31日前开工建设,并在2028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未按照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配置单位有权无条件收回配置的项目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重新配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公告如下:
措美县哲古镇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竞争性配置(二次)中选企业公示
经评审,措美县哲古镇风力发电+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二次)的中选企业如下:
项目名称:措美县哲古镇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竞配编号:ZB-2025-02
中选企业: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示期内,其他申报企业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按照竞配文件中规定的异议提交方式提出。
山南市能源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