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发挥我市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势,调整优化高校学科布局,强化新兴产业领域专业建设,构建面向新兴产业的学科体系,三年内我市高校新增专业70%以上要与新兴产业有关。
(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着力培育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制定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计划,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加强自主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对创新成果申报扶持力度,从现在到2013年,新兴产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30%以上。
2.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市场化。积极发挥常州技术交易市场的平台功能,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入股、质押贷款等创新探索,支持创新主体通过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多种形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3.推进技术标准和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市在新兴产业领域的“话语权”。加快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品牌化。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由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版权、公安、质监、海关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执法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激发我市新兴产业创新主体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加快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通过积极参与国家、省各类科技专项、组建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设立若干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专项等方式,集成创新资源,组织开展科技攻关,着力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13年,争取组建6个以上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年参与100项以上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专项。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平台,到2013年争取我市新兴产业优势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60%以上骨干企业建有重大研发机构。加快重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一核八园”100%建有省级以上孵化器,80%以上建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重大科技平台的引进,大力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及央企来我市创办共性技术研发、设计、验证、测试等中心或研究机构,加快建设国家LED检测中心、国网(常州)电气设备检测中心等。
(九)加强组织保障
1.创新组织领导方式。建立加快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总体目标,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合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参照省新兴产业推进工作分工,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牵头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落实。
2.强化规划引导功能。根据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各专项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引导市场向规划预期的方向和目标配置资源,加快形成优质资源向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的集聚效应。
3.建立统计评价制度。制定实施我市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兴产业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新兴产业发展动态分析,准确反映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和工作成效。
4.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评价考核体系和目标管理制度,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定期加强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等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