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山东省潍坊市决定,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重点对市级以上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新能源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及前沿技术研发等进行扶持。
对新能源创新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实行以奖代补;对研发能力强、成果储备多的省级以上新能源技术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迅速实现产业化的新能源创新技术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和省级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新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除了资金扶持,山东省潍坊市还规定,对新能源产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对新能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等。(毛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