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合理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采购零配件的质量及供应的稳定性,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经建立了市场化的供应链体系,形成了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之间的有效竞争,从而使得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也使得公司不依赖于任何供应商;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华锐风电财务和经营决策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合理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采购零配件的质量及
供应的稳定性,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或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公平、公允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采购计划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采购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