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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严厉批评酒泉风电建设无序

2011-05-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数:1125

  5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出第二道“令牌”,即《关于酒泉风电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对酒泉市能源局的上述行为提出“严厉批评”。

  《通知》明确要求:“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开发方案和项目业主安排,须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准,不得开展任何现场施工,并不得将酒泉风电基地内项目拆分成5万千瓦以下项目予以核准。”

  《通知》提出将“进一步规范风电建设秩序”,重申风电建设“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等各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市场或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通知》强调,“未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准,任何提前开工的风电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均不得安排其接入电网运行,也不能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项目单位和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部门承担。”在这份措辞严厉的《通知》中,国家能源局还尖锐地指出了酒泉风电基地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近来该基地多次出现大范围脱网、机组飞车和起火等事故,暴露了风电建设、运行方面尚存在市场、技术和管理等问题。”

  “这些问题显然也是促使国家能源局下决心对酒泉风电基地加以整肃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酒泉风电基地一些问题暴露出的是整个产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国家能源局连发两道令牌,不只是对酒泉风电建设的纠偏,同时也是为保证整个风电产业健康发展采取的重要举措。

  控制“建设节奏”促风电“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国家能源局在第二份《通知》中明确提出,“合理控制风电基地建设节奏”。这对于近年来快速发展的风电产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风电装机连续五年实现翻番,累计装机容量达44733.29兆瓦,跃居世界第一位。但在整个行业快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方风电项目“化整为零”以绕开国家核准、风电设备招标为保护地方利益而“画地为牢”、风电建设速度超出电网建设规划而难以并网、风机技术质量问题也频频发生等等。

  “中国风电发展,要速度更要质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特别是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循序渐进、有序发展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周大地认为,风电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政策上讲,需要国家电价补贴等政策支持;从技术上讲,需要电网消纳能力配套;从市场上讲,需要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他说,国家能源局针对酒泉风电基地下发的两道令牌,明确提出“合理控制风电基地建设节奏”,这对于规范风电建设秩序、促进整个风电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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