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有关单位应从制造、设计、安装、验收、调试、运行、检修等多个环节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降低风电场内设备故障率。
5.2. 风电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升压站和汇集线系统设备在恶劣运行环境下的运行可靠性。
1) 为抵御沙尘、冰雪等恶劣天气对设备的影响,建议风电机组升压变采用箱式变压器。
2) 为减少大风引发的短路、接地故障,风电场应对场内架空导线和接地线按规划设计中的全场最大风速进行风偏校核,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3) 为降低不良电能质量环境对设备的影响,风电场汇集线系统的母线PT开关柜内应装设一次消谐装置。
5.3. 风电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汇集线系统故障快速切除,防止扩大恶化。
1) 对新建风电场,建议汇集线系统采用经电阻接地方式,并配置单相接地故障保护。
2) 汇集线系统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的风电场,应配置带跳闸功能的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在单相接地后快速切除故障,若不成功则跳开主变低压侧开关隔离故障。
3) 汇集线保护快速段定值应对线路末端故障有灵敏度。
4) 汇集线系统35kV母线应配置母差保护。
5.4. 风电场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场内电能质量,并安装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并网点电能质量指标,上传至电网电能质量在线监测主站。若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应立即治理。
6. 强化风电场二次设备管理,提高风电运行监控水平
6.1. 风电场内的各种二次系统和设备,均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禁止通过公共通信网络对场内设备进行远程监视、控制和维护。
6.2. 风电场应在生产控制大区的安全区I内,配置全场统一的风电场监控系统,实现至少以下功能。
1)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采集、记录、保存并向电网调度部门上传升压站内设备和全部机组的相关运行信息(详见附表1)。
3) 在线动态调节全场运行机组的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并具备接受电网调度部门远程自动控制的能力。
6.3. 风电场应在升压站内配置故障录波装置,起动判据应至少包括电压越限和电压突变量,记录升压站内设备在故障前200ms至故障后6s的电气量数据(详见附表2)。
6.4. 风电场应配备卫星时钟设备和网络授时设备,对场内各种系统和设备的时钟进行统一校正。
7. 强化风电调度运行管理,确保风电并网安全运行
7.1. 新建风电场必须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否则电网调度部门不予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7.2. 风电场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机组首次并网申请时,应提交风电机组的并网检测报告,和经验证过的风电机组电气模型、汇集线系统参数、各级升压变参数、场内无功补偿装置参数及控制模型。
7.3. 风电场应向电网调度部门提交全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调节能力检测报告,电网调度部门将据此下达运行调整要求。
7.4. 为确保电网调度部门能够及时合理地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事故备用容量,风电场应配置风功率预测系统,开展风电功率预测和发电计划申报工作。为提高风电场风电功率预测水平,电网调度部门将根据申报计划准确率的高低,确定风电优先调度排序。
7.5. 电网调度部门应加强对风电场无功功率和动态无功储备的监控,明确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调度管辖范围和运行管理要求,制定风电场无功运行管理规定,并督促风电场严格执行。
7.6. 风电场负责整定的保护定值应由具备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专人计算,保护定值单应严格履行编制及审批流程,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及审批人签字并加盖风电场公章方能有效。风电场应定期检查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压板状态,装置整定值应与有效定值单内容一致,压板投退应符合相关运行要求。风电场应将所有涉网保护定值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