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本部副处级以下员工工作已于2011年3月启动。为拓宽视野,广纳贤才,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10人的岗位)延长报名时间,并扩大面向系统外公开招聘的岗位范围,继续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招聘范围
(一)公开招聘岗位
1. 办公厅文档处职员1人;
2. 办公厅信息化处职员1人;
3. 计划部统计分析职员1人;
4. 计划部综合计划职员1人;
5. 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处职员1人;
6. 人力资源部领导人员管理处职员1人;
7.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职员1人;
8. 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处职员1人;
9. 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处职员1人;
10. 科技与综合产业部安全生产处职员1人;
11. 审计部工程处项目管理审计职员1人;
12. 审计部经济责任审计职员1人;
13. 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办公室职员1人;
14. 燃料管理部信息采集与管理职员1人;
15. 燃料管理部燃料基础管理职员1人;
16. 社保中心职员1人;
17. 招标中心职员1人;
18. 核电办公室职员2人。
(二)招聘范围
1. 下列4个岗位仅面向国电系统内公开招聘,系统内在京单位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办公厅文档处职员1人
工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员1人
燃料管理部信息采集职员1人
燃料管理部燃料基础管理职员1人
2. 除上述4个岗位外的其余14个岗位面向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系统内、在京单位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除计划发展部核电办公室职员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外,其余岗位仅面向北京地区招聘,系统外应聘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口。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职业素质要求:政治素质好,认同集团公司企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肯于学习,具有团队精神。
2. 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
4. 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